中国教育工会上海电力大学委员会 关于召开二级教职工(代表)大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2-09   浏览次数:374

各分工会:

根据《中国工会章程》《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上海市高等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意见》《上海市职工代表大会条例》和《上海电力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就全校各二级单位召开二级教职工(代表)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分工会按要求组织实施。

 一、指导思想和任务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总结各二级单位的工作,确定今后的工作目标和任务,在校党委和行政领导下,以习近平总书记对群团改革的重要指示以及中央群团改革工作座谈会精神为引领,充分发挥各分工会组织作用,增强广大教职工的民主参与意识,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员工的积极性,为学校事业发展做出新贡献。

 二、主要议题

二级教代会的主要议题可由各二级单位党、政、工研究决定,其议题主要是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各二级单位实际情况和教职工的普遍要求来拟定。

议题可以考虑以下内容,如:讨论各二级单位的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要点;听取本单位行政领导的工作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审议通过改革方案、考核办法、奖惩规定以及与教职工利益有关的重大事项;审议决定二次分配的原则和办法;民主评议本单位领导干部,推进院(系)务公开工作等。

三、参会范围

二级教职工(代表)大会的规模和代表人数的比例,应体现代表的广泛性和群众性。按规定选举了二级教代会代表的,可以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学校教代会代表一般是二级教代会的代表。未选举二级教代会代表的,应召开全体教职工会议。

出席会议人数应不少于应到会人数的三分之二。

四、阶段安排

 第一阶段:布置安排大会的筹备工作和会务工作,提出会议日程和领导小组建议名单,并组织教职工(代表)的培训。

 第二阶段:准备二级教职工(代表)大会会议文件,做好召开大会的准备工作。填写《召开二级教代会报告表》,开会前一周报校工会审批。

 第三阶段:各部门召开二级教职工(代表)大会。在大会闭幕后填写《二级教代会举行情况报告表》,并按要求整理大会主要文件一周内报校工会存档。

 五、注意事项

 1、关于时间安排,各部门须根据本部门实际情况,兼顾中层干部年度考核公开述职、群众测评环节要求,安排二级教代会的具体时间,提高工作效率。2020110日前完成本单位的二级教职工(代表)大会。

2、大会结束后,需在5个工作日内将大会材料交校工会办公室,包括:文件汇编目录;教代会领导小组名单;代表(分组)名单;教代会工作人员名单;大会出席签到人数报告单;大会审议通过的文件;审议教代会议题补充说明;大会表决办法;大会文件或决议表决结果报告单;大会决议;大会开幕词和闭幕词;二级教代会举行情况报告表,教代会会议记录和照片(会场照片、代表讨论的照片或特写场景的照片等五张)等。

特此通知


 中国教育工会上海电力大学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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