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我与工会的故事”——迎接中华全国总工会成立100周年图片、故事、实物征集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1-07   浏览次数:67

全校教职工:

为庆祝中华全国总工会成立100周年,充分展示党领导的中国工人运动波澜壮阔的百年历程,以及各级工会在新时代下的工作成就和广大职工与工会的紧密联系,现面向全开展“我与工会的故事”——迎接中华全国总工会成立100周年图片、故事、实物征集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征集对象

我校在职工会会员。

、征集内容

  1. 图片作品

1反映我校各级工会工作、活动的照片,包括但不限于工会组建、职工活动、法律援助、权益维护、技能培训、慰问帮扶等场景。

2图片应清晰、构图合理,具有一定的艺术性和感染力。

3提交时在邮件内容中请注明图片名称、拍摄时间、地点及100字以内简要说明。

  2. 故事作品

 (1“我与工会的故事”为主题,撰写个人或集体与工会之间的感人故事、成长经历或工作体会。

 (2故事应真实、生动,具有代表性和感染力。

 (3字数不少于600字,可配以相关图片。

 (4提交时请注明故事标题、作者姓名、学院/部门名称及联系方式。

  3. 实物作品

 (1与工会工作、活动相关的实物,如奖章、证书、纪念品、工具等。

 (2实物应具有一定的历史价值或纪念意义,能够反映工会或分工会的发展历程或工作成就。

 (3提交实物的照片,注明实物名称、来源、历史背景及简要说明。待布展时再提交实物。

、征集时间

自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41127

、参与方式

图片、故事作品实物照片请在截止日期前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到指定邮箱shiepgh@163.com,邮件标题请注明“单位+姓名”。

、评选与展示

   1. 活动组委会将组织专家对征集的作品进行评选,评选出优秀作品进行展示和表彰。

   2. 优秀作品将在相关媒体、网站进行展示,以广泛传播工会正能量和影响力。

、注意事项

   1. 参赛作品必须为原创,不得抄袭、剽窃他人作品。

   2. 参赛作品需符合活动主题和要求,内容积极向上,不得含有任何违法、违规信息。

   3. 活动组委会对参赛作品拥有使用权和展示权

   4. 图片、故事作品请参赛者自留底稿,作品恕不退还实物作品待展出结束后归还给本人。

 

 让我们共同参与到这项有意义的活动中来,用我们的镜头、笔触和实物,记录下与我与工会共同走过的光辉历程,共同迎接中华全国总工会成立100周年的到来!

 

中国教育工会上海电力大学委员会

2024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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