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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5月31日)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和《上海市师德规范》,特制定《上海电力学院师德公约》,以此规范广大教师师德行为,加强师德修养,发扬爱岗敬业精神,为把我校办成深受社会欢迎的、高质量的、有特色的高等学校做出贡献。 一、爱岗敬业,热爱电院。教师以教书为职业,忠诚教育事业,热爱教师岗位,热爱电力学院,把自己的知识、才华奉献给人民的教育事业。 二、弘扬师德,加强修养。教育质量,教师为本,教师素质,师德为魂。教师要不断提高自身素责和人格修养,对学生负责,对学校负责,对社会负责,对国家负责。 三、遵纪守法,依法执教。教师要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遵守学校的教学管理制度,严禁上课迟到、早退, 不随意调课,在整个教学过程中杜绝教学事故。 四、热爱学生,诲人不倦。教师要全面关心学生成长,要了解学生、尊重学生、严格要求学生、耐心教育学生,要教育学生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对学生评价要全面、客观、公正,严禁打击报复和侮辱学生的人格。 五、积极进取,勇于创新。教师要积极参与学校的教育教学等各项改革,更新教育观念,鼓励和提倡学生的创造性思维,培养学生的创造能力,支持和指导学生参加社会实践。 六、严谨治学,刻苦钻研。教师要以崇高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认真备课,精心设计教案,使学生全面、系统、准确的掌握所学知识。教师要刻苦钻研、锐意进取,要不断充实自己,把握学科前沿,不断提高教书育人的能力和水平。 七、以身立教,为人师表。学高为师,身正为范。教师要用崇高的师德和人格力量影响和教育学生。要严于律己,率先垂范,言行一致,表里如一。教师在与学生和家长的交往中,不得收取礼品和现金。 八、讲究文明,以身作则。教师应注意自己的仪表举止。应体现朴素、整洁、端庄、高雅的形象和气质。语言要规范纯洁,要把知识和美好的情感传递给学生。 九、以德治学,严谨学术风气。教师在学术活动中,诚实守信,团结协作。以严肃、严格、严密的科学态度,抵制教育界存在的学术风气不正的问题和一切反科学道德的言行,警惕市场交易代替学术劳动,不剽窃,不弄虚作假。 十、严格网络道德,弘扬网络文明。教师要充分利用互联网的技术,获取进步、健康和有益的信息,自觉抵制反动、颓废、低级的信息垃圾。积极参与和支持网络道德和网络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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