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电力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优秀提案评比方法
发布时间:2005-09-01   浏览次数:240
(二000年四月十七日教代会代表组组长会议通过)
教职工代表大会的提案工作是教职工代表大会对学校事务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利。也是反映群众意见和建议,参与学校民主管理的一种好形式。为了提高提案质量,有利于学校改进教学、科研、产业、后勤、管理等方面的工作,特开展优秀提案评比工作。具体办法如下:
一、评比条件
1.提案必须符合《上海电力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关于提案工作的办法》的规定,并做到言之有据,据事有理。
2.提案能反映大多数教职工的利益和心愿,有助于促进学校某一方面的改革或工作。
3.提案能适应学校目前的经济状况和物资条件,建议措施具体,具有近期(一年左右)实施的可能性,易被学校所采纳。
4.提案虽在近期内难以实施,但富有改革创新意识,对学校今后建设与发展具有一定的意义,并被学校所重视。
二、评比方法
1.教代会提案工作小组在完成提案审查工作的基础上,根据提案评比条件,选择一批较好的提案供学校有关领导和部门评议,提出初评建议。
2.提案工作小组根据初评建议,加以汇总归纳,向大会主席团提案初评情况。
3.大会主席团听取提案工作小组关于初评情况汇报以后,采用集体评议,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决定提案评比结果。
三、奖励办法
设一等奖提案一个、二等奖提案二个、三等奖提案三个、鼓励奖提案若干,分别给予证书和物质奖励。

 
© 2016 中国教育工会上海电力大学委员会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