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信息工作,是促进和交流工会工作的载体;工会信息工作,是实行科学决策,加强政策指导,有效地发挥工会做好各项工作的基础;工会信息工作,是宣传工会工作的重要手段;工会信息工作是加强工会自身建设的需要;工会信息工作也是相互联系的桥梁和纽带。为此,校工会就加强信息工作,制定如下制度。 一、根据全国总工会有关精神,工会信息工作要做到“五必报”,即贯彻党中央和国务院部委、办以及地方和人民政府有关教职工利益的主要决定和重要指示的执行情况必报;教职工群众对党和国家重大方针政策的反应及执行情况必报;教职工群众的思想、工作和生活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必报;工会工作中的重要决定和重要情况必报;突发性重大事件和重大恶性事故必报。 二、鉴于信息工作的需要,各分工会要建设好精干的信息员队伍,努力建立畅通的信息员报道网络。要选配1~2名热爱工会工作,有一定政策水平、勤于思考、善于写作,敢于坚持原则的同志从事信息工作。信息员每月至少要上送校工会1篇具有一定质量的稿件。 三、分工会对信息员在阅读文件、参加会议、掌握情况、学习进修等方面提供方便条件。校工会将定期公布信息报道要点和信息采用情况的通报。每半年举办一次信息员业务学习会,聘请专人讲课,加强编辑者和信息员之间的联系,以便及时提供信息,交流经验。 四、要加强对工会工作宣传报道的力度。报道的信息必须及时、真实、生动、准确,来不及核实的紧急情况必须注明。工会干部和信息员要围绕本部门和我校的人和事,撰写信息报道和有关工会工作调查报告或理论研究文章。校工会将及时推荐选送市教育工会和市有关刊物,或在《电院教工》上给予刊登,凡被市有关刊物和《电院教工》、工会网页等媒体采用的稿件,将付给一定的稿酬。 五、对积极参与信息工作的部门和从事信息工作表现突出,成绩优秀的工会干部和信息员,校工会将给予一定奖励和表彰。对由于反映真实情况而受到不公正待遇的信息员,校工会给予支持和保护。 六、以评促建。为了加强和促进信息工作的开展,各分工会要严格按本制度执行。校工会将进行定期考核,并将考核情况作为考评分工会“教工之家”建设成果的依据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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