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是党联系教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工会在校党委和上级工会的领导下,依照《中国工会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履行维护、建设、参与、教育的四项职能,积极开展“教工之家”活动。 一、 在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的同时,多渠道、多形式实施帮困送暖工作,关心教职工的生活,全心全意为教职工服务,增强学校的凝聚力。 二、 加强师德教育,不断提高教工敬业爱生,教书育人的职业道德、品质素养。 三、 工会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等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实行民主监督。组织教职工依法行使民主权利,为教职工说话办事,提供法律咨询,排忧解难。 四、 组织教职工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实践“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切实做好新时期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不断提高教职工的思想觉悟和道德水平,使教职工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劳动者。 五、 发动教职工积极参与学校教育改革,认真贯彻《工会法》、《劳动法》、《教师法》、《高等教育法》、《高等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暂行条例》等各项法律、法规,为学校改革、发展和稳定作贡献。 六、 组织教职工积极参加学校的校园文化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在教职工中积极开展“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活动,组织健康有益的文娱、体育活动,不断推进学校的精神文明建设。 七、 协助宣传部搞好宣传工作。主要承担学校各种重要会议、重大活动以及校园环境建设所需的会标、标语、通知、海报、横幅、彩旗等的制作和采购任务。 八、 完成学校和上级主管单位布置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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