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第05号——关于申报工会特色项目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5-02-26   浏览次数:219
沪电院工会(2005)第05号

各分工会:
为更好地调动各二级学院、直属系部等分工会的积极性,鼓励各分工会开展有创意、有特色的活动,加强分工会之间的联系,增进教职工相互之间了解,增强学校的凝聚力,经校工会研究决定,设立分工会专项特色活动经费,专门用于补助各分工会组织开展有意义、有特色、有影响的活动。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凡分工会组织的活动符合下列条件的,均可申报。
  1、由分工会组织举办的校内外有重大影响的工会活动。
  2、由分工会组织或承办校工会的跨学科、跨学院的工会活动。
  二、申报程序:
  1、分工会申请活动经费,须在活动前10天向校工会提出书面申请,填写《上海电力学院分工会活动经费申请表》,在申请表中详细说明活动的方案、经费预算、申报金额等有关内容,一式贰份交校工会。
  2、校工会根据分工会的申请,办理审批手续,核定各分工会的补助金额,补助金额一般不超过3000元(校工会委托承办的活动除外)。
  四、报销手续:
  1、分工会在活动开展前,可到校工会按补助经费的50%预支活动经费。
  2、分工会在活动结束后,应就活动的情况、产生的效果,作一书面报告,校工会将根据活动产生的影响,在核定补助经费的上下20%幅度内确定实际报销金额。
  3、分工会活动结束后半月内,凭活动有关的有效原始发票到校工会办理报销手续。
  4、2005年分工会活动经费报销截止日期为2005年12月20日,逾期作废。
                       
校工会

2005.2.26

 
© 2016 中国教育工会上海电力大学委员会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