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电院工会(2005) 第01号 各分工会(直属工会小组): 2004年12月28、29日我校召开了第十三届工会会员代表大会,按照法定程序选举产生了新一届校工会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根据《中国工会章程》,分工会和校工会任期相同,分工会也必须按时作好换届选举工作。校工会委员会经过研究,拟定分工会换届选举的有关事项,报请党委同意。发给你们。望具体组织安排,在1月15日前完成分工会换届选举工作。 一、 分工会设置 依法治会,健全和完善工会组织的体制。校工会依照《工会法》《中国工会 章程》,提出以下几点原则考虑设置分工会(直属工会小组)。 1. 分工会组织的设置应以党总支的建制为依据。 2. 考虑到未建党总支(党支部)的有关部门,其教职工人数又比较少,其 建立部门分工会按照直属工会小组设置或同相近的部门组建,工会组织必须明确接受归口的党总支领导; 3. 在分工会设置时应考虑有利于二级教代会建设。 二、 分工会(直属工会小组)委员会组成和分工 1. 分工会组成 分工会委员会一般由委员3-5人组成。部门教工人数在60人以上的分工会委员会可由5人组成,60人以下的分工会委员会由3人组成。 2. 委员分工 分工会委员会分工一般与校工会委员会相对应。分工会委员会分工有:主 席、组织委员、民主管理委员、宣传委员、生活福利委员、文体委员、青年委员、女工委员、退管委员。一般工会主席兼组织、民主管理等,其他委员可兼数职。 各部门党总支、分工会换届筹备领导小组,在民主提名推荐审定候选人名 单时,应考虑其分工会委员会的组成和分工的要求。 三、 工会委员条件及产生办法 1、 工会委员条件 要使部门分工会真正成为党总支的重要助手,围绕学校和部门的中心工作,履行工会维护、建设、参与、教育四项职能,团结教职工投身于学校“三大工程”中去。各部门在工会换届工作中必须坚持分工会候选人条件,特别是选好分工会主席,应尽可能考虑由校工会委员担任分工会主席。 (1) 本部门在职工会会员; (2) 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 在教书育人、服务育人、管理育人活动中作出一定成绩; (4) 有较强的参政、议政能力; (5) 热心工会工作,有奉献和开拓进取精神,密切联系教职员工,听取 和反映教职员工的意见和要求,在教工中有一定的威信; (6) 在年龄上或其他情况一般能任满一届(三年)并考虑委员分工时的 要求。 2. 产生办法 (1) 分工会委员候选人推荐采用教职工推荐提名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 式,并在充分酝酿协商的基础上确定候选人,正式候选人由本部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 (2) 分工会委员候选人数,根据建议委员人数确定。(见附表) 四、 其他 1. 各部门在召开工代会一周前由分工会填写“召开分工会换届报告表”送达校工会,校工会在1-2天内将有关批复反馈分工会; 2. 工代会在闭会后3天内,由分工会填写“分工会换届选举举行情况报告表”一份,连同整理后的大会文件一套送校工会备案。 3. 报告表和选票均采用校工会统一规定表格填写。
中国教育工会上海电力学院委员会 2005年1月4日
(附表)各分工会设置如下:
序号 分工会名称 委员候选人数 1 能源与环境工程学院分工会 5 2 电力与自动化工程学院分工会 5 3 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分工会 3 4 管理与人文学院分工会 3 5 直属数理系分工会 3 6 直属外语系分工会 3 7 产业分工会 5 8 机关1分工会 3 9 机关2分工会 3 10 南汇校区(含体育部)分工会 3 11 图书馆与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分工会 3 12 成人教育学院分工会 3 13 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分工会 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