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第21号——关于在校运会开幕式上举行2005年“金秋风筝放飞大赛”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5-11-17   浏览次数:239
沪电院工字(2005)第21号

各分工会:
  风筝项目是全民健身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体育总局批准开展的99个正式体育项目之一,又是一种中华传统文化活动的继承。为庆祝第十二届校运会胜利召开,同时丰富教职员工的课余生活,加强教师与教师之间的联系,活络筋骨,陶冶性情,校工会特此举办“金秋风筝放飞大赛”活动。
一、活动口号:放飞风筝、放飞理想!
二、活动对象:全校教工
三、活动时间:第十二届校运会开幕式(具体依天气情况而定)
四、活动地点:南汇校区操场
五、具体安排:
1. 11月17日-11月21日  报名
各分工会以二级学院(直属系)为单位组队报名,每队三人,其中一个是领队,两个是参赛选手。
2. 11月22日-11月24日  赛前培训
对参赛的各队领队进行培训,讲述具体要求和放风筝的相关要领。并将比赛所用风筝分发到各队。
3. 11月25日        正式比赛
六、注意事项:
有关比赛规则将在赛前培训阶段发给每个领队及参赛队员,请各分工会主席积极组织,作好此项工作。报名截止日期:11月21日
报名地点:校工会办公室      联系人:滕亮
联系电话:212
   
  校工会
2005年11月17日
 
© 2016 中国教育工会上海电力大学委员会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