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上海电力学院第八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第十四届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7-12-20   浏览次数:125

经校党委和上海市科教工会同意,我校第八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第十四届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定于200712251228在平凉校区召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会议程

1、本次教代会的主要议程是:

    审议2007年度校长工作报告;

    审议上海电力学院2007年度校务公开工作报告;

2、本次工代会的主要议程是:

    审议第十三届工会工作报告及第十三届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工作报告;

    选举产生第十四届工会委员会和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

二、代表须知

1、根据大会日程安排,准时参加各次会议和代表小组的讨论。

2、为了确保大会的秩序,每次会议请带好会议材料,提前10分钟到场,并向代表小组组长报到。

3、与会期间请按指定的代表小组席位就坐,并佩戴好代表证。

4、大会召开期间请勿安排外出活动,请勿无故缺席。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会议,应事先向代表小组组长请假后并报校工会备案。

三、代表小组组长须知

1、将大会有关文件发至本代表小组全体正式代表和列席代表。

2、认真组织本代表小组参加各次会议,保证出席率。

3、每次会议至少提前15分钟到场,协助大会工作人员做好本小组代表的召集和人数统计工作。

4、预备会及两次全体会议召开之前,以及大会选举之前,精确统计本代表小组出席的正式代表人数,并向大会秘书长报告。

5、组织本小组正式代表和列席代表进行大会讨论,主持讨论会,做好记录和整理,并向大会主席团汇报。

6、将大会主席团会议作出的决定及时向本小组代表们通报,加强与代表的联系和沟通。

四、主席团成员须知

根据大会日程安排,准时参加历次主席团会议。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会议的,应事先请假。

 

                             校工会

                             二〇〇七年十二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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