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工会: 根据沪府办【2015】64号文《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疗休养工作管理试行意见的通知》以及上海市教育工会《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上海教育系统教工暑期疗休养工作的试行意见》精神,结合我校《2014年上海电力学院教职工暑期休养工作实施意见》,经校工会委员会讨论,现将我校教工2016年暑期疗休养安排如下: 一、休养对象 根据上海市相关规定,进校5年以上方能享受公费待遇参加休养,并且每次休养间隔四年。休养活动体现“五优先”原则,即:进校20年以上未休养者;2021年6月30日前退休的教职工;2015年—2016年间无偿献血的教职工;获得上海市级及以上先进的个人以及集体代表;自费者。 二、经费说明 1、学校工会组织的休养活动采取学校行政补贴与个人出资结合的原则开展。2014年起,学校行政补贴提高至2000元/人。对于不参加工会组织的休养活动的教职工,视作自动放弃参加休养的权利,不享受学校的行政补贴。 2、考虑到新老政策的连续性,五年内(2021年6月30日前)退休的教职工参与休养活动给予优先之外,可按照新规定参加一次暑期休养并享受新的补贴标准。若此前参与校工会的休养活动次数(自费和奖励除外)不足3次,则在最后一次休养中按照缺额次数以及参加休养者的校龄给予一次性休养补贴,最高金额不超过3000元。若休养补贴金额超出休养线路的价格,不退二者差额。 3、产业等部门参照上述规定按照以前惯例操作。 4、休养人员可携带家属(家属指具有独立活动能力的教职工配偶及子女,小孩年龄一般在10岁以上),其费用全部自理。 三、特别说明 1、为了做好教工休养登记工作,校工会不做名额分配,每条线路报名不足组团规定人数,则取消该线路,可挑选其它线路报名。 2、需乘坐火车往返的线路,列出费用为暂定价,待车票价格确定后才能公布最终费用; 3、报名时需提交手机号码,缴费时需提交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4、发团时间在7月中旬左右,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休养线路(相关费用请见我校工会一站式服务平台http://ghpt.shiep.edu.cn/) 1、张家界、天子山、宝峰湖、天门山、凤凰古城 双飞六日 2、丝绸之路:甘肃、敦煌、嘉峪关双飞动卧六日 3、成都、乐山、峨眉山双飞六日 4、九寨沟、 牟尼沟、剑门关休养六日 5、哈尔滨、五大连池、黑河休养五日 6、呼伦贝尔、海拉尔、满洲里休养五日 7、黄山、徽韵、棠樾牌坊群、屯溪休养五日 8、武夷山休养四日 9、山西五台山、绵山、平遥 、晋祠休养五日 10、云台山、少林寺休养五日 五、时间节点 5月23日 下发暑期休养通知; 5月29日前教职工进入工会一站式服务平台网上报名;教职工休养系统报名入口:http://ghpt.shiep.edu.cn/ (或进入信息门户→左侧【工会平台】) 5月30日至6月3日校工会确定休养成团线路及名单,对不能成团的线路通知休养员本人(邮件)换团或退团,校工会审核报名名单以及核定参加休养人员可以享受的休养补贴。 6月6日至6月12日(端午节假日除外)领取休养缴费通知单,并办理缴费事宜,缴费地点:杨浦南校区(平凉路)校区暖馨楼3楼工会办公室,缴费时间上午 9:30--16:30。(注:休养缴费仅支持现金;请休养员本人自行前往工会财务缴费,并填写“承诺书”。) 六、重要提示 1、休养组团名单一经确定,原则上不再受理退团、换人、换团手续。 2、因个人特殊原因不能参加休养活动的,由本人承担相应的退团费用。 上海电力学院工会 2016年5月19日 附件:工会休养网上报名使用说明.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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