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4年元旦、春节送温暖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12-09   浏览次数:41

各分工会:

根据上海市教育工会关于做好2014年元旦春节送温暖工作的通知的精神,校工会要求分工会做好党政所望,教职工所需,工会所能的送温暖活动,切实把党的温暖送到广大教职工的心坎上,集中广大教职员工的力量和智慧,为我校早日实现申报大学的目标作出积极的贡献。校工会根据上级工会明确帮困送温暖的对象要求,结合本校、本部门实际情况,确定对下列对象进行慰问走访:
1
.教职工本人及家属患大病、重病或需长期治疗的慢性病,个人负担医药费较重,影响家庭    

基本生活的困难教职工家庭;

2.收入低、子女读书负担重,影响家庭基本生活的困难教职工家庭;
3
.遭受突发的灾难,生活暂时发生困难的其它困难教职工家庭;
4
.参加市总三项互助保障计划和参加教师医疗专项保障计划,发生大病重病需要给付互助保障金的;
5
.对教学、科研、生产有较大贡献的骨干人员;
6
.部分工会干部;
   
考虑到学校实际,校工会决定由分工会具体实施。希望各分工会积极配合部门党政,认真策划送温暖活动,切实做好调查摸底工作,确保送温暖工作的资金落实、措施落实、人员落实。具体要求如下:
   
各分工会按所在部门人数的10%计划上报校工会(其中2%由校领导走访,5%由校工会走访,3%由分工会走访),并将需要送温暖的老师姓名、住址、联系电话填好表格,部门盖章(含电子版,发校工会邮箱:shiepgh@163.com),于20131227日前上报校工会办公室。

 

上海电力学院工会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附:

点击下载该文件 2014年元旦、春节期间送温暖活动需要慰问走访对象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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