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电力学院趣味运动会项目规程细则
发布时间:2007-07-05   浏览次数:148
1、抱球接力
(1) 参赛人员:每队女子5人,只限C年龄组。可报替补队员1人。
(2) 场地设置:两端线各设立一标旗,标旗间距为15米,道宽为2.4米,往返道宽各为1.2米。起跑线后的1米内为交接区。
(3) 比赛器材:每队使用三个橡皮排球,比赛用球由大会提供。
(4) 为保障安全,不准穿钉鞋。
(5) 参加抱球接力的运动员在交接区后排成一路纵队,每一名运动员都必须从左侧跑道的起跑线开始起跑,徒手抱(持)三个排球到折返点后绕标旗杆返回(不准戴手套)。每人跑30米后从右侧跑道回到交接区。
(6) 运动员在跑步中,若球落地,只限本人拣球,其他人不得帮助,否则作犯规论。
(7) 如果球越出边界线(2.4米),则在将球捡回界内后,必须从出界点抱(持)球继续比赛。出界点由裁判员给予指示。如超越出界点继续比赛,作犯规论。
(8) 运动员必须在回到起跑线后才可以将球传给下一个运动员。只有等待接球的下一运动员可以进入交接区。
(9) 运动员必须在起跑线后的交接区内完成交接球。在交接球时,若球落地,只限传球和接球的二人可以拣球,其他人不得帮助,否则作犯规论。
(10) 运动员必须在规定的跑道内比赛,不得影响他人,否则作犯规论。如严重影响其他运动队队员的比赛,取消该队比赛资格。
(11) 每犯规一次,罚总时间加5秒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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