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上海电力学院教师语言文字规范用语比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6-03-20   浏览次数:214
各分工会:
  为提高教师正确运用语言文字规范用语的水平,深入推广普通话,更好地促进校园文化建设,经学校同意,由校工会、校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人事处、妇工委联合举办上海电力学院教师语言文字规范用语比赛。比赛通知如下:
一、比赛方案
  (一)、汉字规范知识普及阶段
   1、时间:3月20日—3月28日
   2、普及形式:发放问卷,回答问题
   3、实施办法:
    校工会将知识问卷发放到各分工会,由分工会组织教师答卷并评判分数,评选出分数较高的教师推荐到校工会参加下一个阶段的“语言文字规范用语朗诵比赛”。
  (二)、普及成果检验阶段
   1、时间:3月28日——4月4日
   2、检验方式:举行“语言文字规范用语朗诵比赛”
   3、实施细则:
    1)3月28日,通过教师自荐报名或分工会推荐上报参赛名单,分青年教师组和中老年教师组 (35岁以下算青年教师)。分工会人数超过60人以上的名额为5—8人,60人以下的名额为3—4人;
    2)4月4日举行比赛,分青年教师组和中老年教师组进行。最后根据评分高低给予表彰。
二、参赛对象及报名办法
  凡我院在编的教师均可报名参加。参赛者可通过电子邮件直接发至校工会报名。具体方法为:在工会网页表格下载处下载语言文字规范用语比赛申请表,填写后发至校工会邮箱shiepgh@163.com即可。也可由分工会选拔推荐报名,由分工会汇总交至校工会办公室。报名截止时间:3月28日
三、比赛时间
  比赛日期初定于4月4日(星期二),具体比赛时间由组织部门确定,将提前通知有关部门及参赛教师。
四、朗诵比赛要求
  本次朗诵比赛满分为100分,具体考察如下内容:
   (1)读单音节字词30个,限时1分钟,占15分。目的考查参赛人普通话声母、韵母和声调的发音。
  (2)读双音节词语15个,限时1分钟,占15分 。目的是出考查参赛人声、韵、调的发音外 ,还要考查上声变调、儿化韵和轻声的读音。
  (3)400字短文朗读,限时4分钟,占70分。目的是考查参赛人使用普通话朗读书面材料的能力,重点考查语音、语流音变、语调等。
    朗诵内容由评审组提供。
五、表彰奖励
   在9月份召开第22届教师节大会上表彰获奖者,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获奖的教师其成绩将记入本人教学档案。
六、评委组成:
   校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全体成员担任评委。





               校工会  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人事处   妇工委
 
                              2006年3月20日
 
© 2016 中国教育工会上海电力大学委员会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