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机关女工委员: 为进一步倡导男女两性和谐发展,积极引领我校广大教职工共筑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上海电力学院妇女工作委员会根据上海市教育系统妇女工作委员会要求,将以“携手共圆中国梦”为主题,组织开展评选2013年度 “上海电力学院比翼双飞模范佳侣”活动。现将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夫妇双方均为本系统在职教育工作者,且婚龄在10年以上。 二、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养。 2、爱岗敬业,在教学、科研、管理和促进和谐社会建设、参与创新驱动、转型发展等方面有突出成绩,在本单位公认度高,推荐为上海市教育系统模范佳侣的人选在教育系统乃至全市应有一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3、夫妻平等,携手共进;互帮互学,和谐发展。 4、尊老爱幼,文明健康;家庭幸福,邻里和睦。 三、评选方法: 1、以各分工会为申报单位,各分工会按评选条件原则上推荐一对夫妇参加评选。夫妇不在同一单位的,以女方所在单位为推荐单位。 2、各分工会于11月30日前将“推荐表”(可在学校工会网页上下载)一式2份报学校妇工委。“推荐表”中“主要事迹”栏要求填写被推荐人(男女双方)近年来获得的市级以上荣誉称号和得奖项目,务请填写清楚。“详细事迹”请另附1500字文字材料。 3、评委会通过上报人员材料事迹,确定5对“模范佳侣”,再填写正式登记表。 四、奖励办法 上海电力学院妇女工作委员会将于2014年“三八”节召开表彰会,对被评选为模范佳侣的夫妇授予2013年度“上海电力学院比翼双飞模范佳侣”称号,并颁发证书、奖品,举行表彰活动。其中推荐一对佳侣参加上海市教育系统模范佳侣的评选。 上海电力学院妇工委 2013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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