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教工小家”建设考评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11-11   浏览次数:40

各分工会:
     
为推动我校“教工小家”建设活动的深入开展,根据《关于在全校深入开展建设教工小家活动的意见》(沪电院工会(2009)第10)精神和校工会2013年工作安排,现将我校“教工小家”建设考评工作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评对象:全校各分工会
    
二、考评时限:2011--2013
    
三、考评内容:
    
按照《上海电力学院分工会创建“教工小家”考评表》的内容进行考评。

四、考评方法与步骤
    
(一)自查自评。各分工会参照考核内容对2011--2013年建家活动进行自查自评,并撰写建家总结报告。填写创建教工小家申报表,确定申报教工小家等级为合格、先进、模范(校级“先进教工小家”考核分数应达到80分以上,校级“模范教工小家”考核分数应达到90分以上)。申报表和总结报告经本部门党总支审核盖章后于1130日前报校工会(电子版发送至shiepgh@163.com)。逾期不交视作不参加考核并作考核不合格处理。
    
(二)汇报交流。校工会将于12月中旬举行的实地考察中听取各分工会对本单位建家工作的主要举措、取得的成绩和工会工作特色35分钟的汇报,互相交流建家经验,以评促建,扎实推进我校“教工小家”建设。
    
(三)实地考核。校工会成立由校工会委员、经审委员、党总支书记组成的建家考评工作小组,在各分工会自评、听取各分工会汇报(总结交流)的基础上,于12月中旬对“教工小家”建设情况进行实地检查验收(具体考核日程安排另行通知)。
    
(四)评选表彰。考评小组对各分工会的建家考评工作进行汇总,根据考核评分情况评定(合格或不合格)等级。经校工会委员会和考评小组扩大会议审定产生2011--2013年校级先进“教工小家”和模范“教工小家”,报校党委审批同意后予以表彰。
      
各分工会要高度重视“教工小家”考评工作,要在所在党总支的领导下,按照考评步骤和要求,认真准备好考评材料,做好相关工作,保证考评工作顺利进行。

 

 

 上海电力学院工会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十一日

 

附件:

1、 上海电力学院创建教工小家申报表.doc

2、上海电力学院分工会创建教工小家考评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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