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教职工: 根据《上海市总工会关于印发<2016年上海工会服务职工实事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沪工总办〔2016〕14号)精神,现就2016年度上海工会职工晋升技师、高级技师奖励申报工作做如下说明: 一、申请对象 2016年度奖励对象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本市工会会员; (二)职业技能等级晋升为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并取得由本市人社主管部门或国家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鉴定、认证、颁发的相应证书(发证日期为2014年9月1日以后)。 二、申报流程 1.申请职工按通用工种(本市人社主管部门发证)、行业特有工种(国家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发证)分类填写《上海工会职工晋升技师、高级技师奖励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连同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一张纸上)、等级证书复印件、工会会员服务卡或银行卡复印件,交到校工会办公室。其中,行业特有工种申请职工须经校人事处审核确认。 三、申报时间 为进一步优化系统申请流程,2016年将实现“申请系统”数据比对信息化,申报时间将有所调整。市职工技协服务中心于2016年3月、9月分两批集中受理申请。 申请第一批奖励的申请人,发证截至日期为2016年2月29日,“申请系统”受理基层工会申报时间为2016年3月15日至2016年4月15日。 申请第二批奖励的申请人,发证截至日期为2016年8月31日,“申请系统”受理基层工会申报时间为2016年9月15日至2016年10月15日。 发证日期为2016年9月1日之后的,可延至下一年度申请。2015年度未申领的职工,须于2016年规定时间内完成申请补报工作,逾期不再受理,视作自动放弃权益。 请具备以上条件的教职工根据时间节点将相关材料交到校工会办公室。特此通知。 点击下载该文件 2016年度上海工会职工晋升技师、高级技师奖励申请表 (通用工种).doc
点击下载该文件 2016年度上海工会职工晋升技师、高级技师奖励申请表 (行业特有工种).doc
2016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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