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工会女工委员: 上海市科教系统妇工委实施了“上海市优秀青年女教师成才资助金”的方案,资助的对象主要为科教系统 40 岁以下优秀青年女教师,现将资助的项目及管理办法通知如下: 1、家庭服务补贴费:对象为 40 岁以下的女学科带头人、女教授(包括其他正高职称),每人每年 600 元。 2、生育、哺育生活补贴:对象为符合计划生育条例、有副高以上职称且在2008年生育的女教师。每人补贴 1000 元。 3、教学科研成果奖励补贴:对象为2008年获得市级以上科技进步和社会科学成果奖的 40 岁以下的女教师(课题、项目主要负责人),奖励金额每项 500 ― 2000 元。 4、单亲生活困难补贴:单亲(需抚养孩子者);副高以上职称;年龄 40 岁以下的女教师,每年补助 1000 元。 校妇工委将于11月底向市科教系统妇工委进行本年度“资助金”申报。凡有符合以上条件的,请各部门女工委员按照上述要求组织符合条件的女教师申报,于11月20日前将相关材料(申请表格和相关复印件)汇总,交至校妇工委办公室。各类申请表格可在校工会网页本通知说明中直接下载。 校妇工委 2008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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