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妇工委关于申报2008年“上海市优秀青年女教师成才资助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8-10-29   浏览次数:43

各分工会女工委员:
  上海市科教系统妇工委实施了上海市优秀青年女教师成才资助金的方案,资助的对象主要为科教系统 40 岁以下优秀青年女教师,现将资助的项目及管理办法通知如下:
  1、家庭服务补贴费:对象为 40 岁以下的女学科带头人、女教授(包括其他正高职称),每人每年 600 元。
  2、生育、哺育生活补贴:对象为符合计划生育条例、有副高以上职称且在2008年生育的女教师。每人补贴 1000 元。
  3、教学科研成果奖励补贴:对象为2008年获得市级以上科技进步和社会科学成果奖的 40 岁以下的女教师(课题、项目主要负责人),奖励金额每项 500 ― 2000 元。
  4、单亲生活困难补贴:单亲(需抚养孩子者);副高以上职称;年龄 40 岁以下的女教师,每年补助 1000 元。
   
校妇工委将于11月底向市科教系统妇工委进行本年度资助金申报。凡有符合以上条件的,请各部门女工委员按照上述要求组织符合条件的女教师申报,于1120日前将相关材料(申请表格和相关复印件)汇总,交至校妇工委办公室。各类申请表格可在校工会网页本通知说明中直接下载。

 

校妇工委

2008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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