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市教育工会《关于教师节期间开展义务法律咨询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8-30   浏览次数:42

各高校工会、各区县教育工会、各基层工会:

为维护广大教师的合法权益,在第二十八个教师节之际,上海市教育工会组织《劳动合同法》、《婚姻法》、《刑法》、《民法》、《消费者权益法》、《物权法》等方面知名律师、专家为教师们提供义务法律咨询,以确保有法律需求的教师得到法律援助。

一、义务法律援助时间:98日——910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30

二、义务法律援助地点:

98日(周六):华东政法大学工会,上海市教师法律援助中心,万航渡路1575号。联系电话:67790283

  99日(周日):同济大学工会教职工活动中心,彰武路同济新村88号甲。联系电话:65983676

  910日(周一):华东理工大学工会(八角亭),梅陇路130号。联系电话:64253312

三、请需要法律援助的教师到所在工会领取本通知,凭教师证在以上时间接受义务法律咨询。

 

 上海市教育工会

二〇一二年八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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