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上海电力学院教工运动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8-10-17   浏览次数:44

为贯彻落实《全民健身计划纲要》和中央7号文件精神,推动我校群众性体育活动的开展,提高广大教职员工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为构建和谐校园奠定坚实基础,在校党政领导下,特举办本届教工运动会。

一、主办单位:中共上海电力学院委员会

上海电力学院

二、承办单位:上海电力学院工会

三、协办单位:校体育部

四、举办时间:2008117(星期五)

五、举办地点:平凉校区大操场。

六、参加部门及组队办法:

1、各部门由分工会组队。

  2、各队设领队一名(党政领导)、副团长一至二名(分工会主席);

七、比赛项目:

1、跳长绳: 每队12人,男女各6人,年龄不限。

2、飞镖: 每队5人,(32女)年龄不限。

    3、拔河:每队12人(84女)年龄不限。

八、运动员资格:

1、各参赛部门在职在岗、在编在册身体健康的教职员工,均可报名参赛。

2、各代表队必须严格把关,对参赛运动员的参赛资格负责。一经发现弄虚

作假者,除了取消该运动员的参赛资格及比赛成绩外,同时取消该运动

员其他各项比赛的资格及成绩(不得另外换人)。

九、报名办法及报名时间:

1、各单项比赛队设领队一名、教练一名。

2、报名时间即日起至1031止。

3、运动员报名由分工会组织,填写报名表并于1031前发送至校工会

邮箱shiepgh@163.com;报名表可从校工会网页表格下载处下载.各单项比赛需报替补队员的项目,务请慎重填报,切实起到替补作用。报名单

上报后一律不得更改(因故缺席者作弃权论);在比赛过程中,未经报名的选手,不得以任何理由进行临时补报参赛。

十、竞赛、计分办法:

1、参赛队超过10队时取前八名,得分依次为18141210864

2,参赛队少于10队时,减一录取。

    2、如果名次并列,按有关名次得分之和平均分配。

    3、团体总分为以上所有得分之和,如总分相同则以最高名次多者名次列前。

    4、凡团体项目中途弃权,取消该单位、该项目的全部得分。

十一、奖励办法:

    1、本届运动会除设各单项奖以外,另设优秀组织奖。

    2、各代表队的成绩,将作为部门评选先进参考。

十二、资格审查:

1、为了端正赛风,按照规定,对报名参加比赛的运动员资格进行严格把关,

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等违反规定的行为。

2、凡对本届运动会参赛运动队(员)的资格问题有异议可以按照程序提出

申诉。

十三、经费:

  1、教工运动会费用由校工会承担。

  2、各代表队参赛所需经费由本部门自行解决。

十四、办公机构:

设在校工会办公室。联系人:刘长兴  徐伟

联系电话: 21265720183           真:65720183

  

 

 

                                       上海电力学院工会

                                         2008年10月17

 

                                                      

 

 

 

附件1上海电力学院教工运动会项目竞赛规程细则

附件22008上海电力学院教工运动会报名表

 

点击下载该文件 上海电力学院教工运动会项目竞赛规程细则[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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