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教工小家”建设考评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10-20   浏览次数:39

各分工会:
    
为推动我校“教工小家”建设活动的深入开展,根据《关于在全校深入开展建设教工小家活动的意见》(沪电院工会(2009)第10)精神和校工会2010年工作安排,现将我校“教工小家”建设考评工作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评对象:全校各分工会
    
二、考评时限:2008--2010
    
三、考评内容:
    
按照《上海电力学院分工会创建“教工小家”考评表》的内容进行考评。

四、考评方法与步骤
    
(一)自查自评。各分工会参照考核内容对2008-2010年建家活动进行自查自评,并撰写建家总结报告。填写创建教工小家申报表,确定申报教工小家等级为合格、先进、模范(校级“先进教工小家”考核分数应达到80分以上,校级“模范教工小家”考核分数应达到90分以上)。申报表和总结报告经本部门党总支审核盖章后于1120报校工会(电子版发送至shiepgh@163.com)。逾期不交视作不参加考核并作考核不合格处理。
    
(二)汇报交流。校工会将于11月下旬举行建家汇报交流会。各分工会对本单位建家工作的主要举措、取得的成绩和工会工作特色进行35分钟的汇报,互相交流建家经验,以评促建,扎实推进我校“教工小家”建设。
    
(三)实地考核。校工会成立由校工会委员、经审委员、党总支书记组成的建家考评工作小组,在各分工会自评、听取各分工会汇报(总结交流)的基础上,于12月初开始对“教工小家”建设情况进行实地检查验收(具体考核日程安排另行通知)。
    
(四)评选表彰。考评小组对各分工会的建家考评工作进行汇总,根据考核评分情况评定(合格或不合格)等级。经校工会委员会和考评小组扩大会议审定产生2008—2010年校级先进“教工小家”和模范“教工小家”,报校党委审批同意后予以表彰。
    
各分工会要高度重视“教工小家”考评工作,要在所在党总支的领导下,按照考评步骤和要求,认真准备好考评材料,做好相关工作,保证考评工作顺利进行。

   上海电力学院工会   

二〇一〇年十月二十日

 

 

 

附件:

 点击下载该文件 附件1:上海电力学院创建”教工之家“申报表.doc

         点击下载该文件 附件2:上海电力学院分工会创建”教工小家“考评表.doc

 
© 2016 中国教育工会上海电力大学委员会 版权所有